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关于推荐“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
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的通知
医协皮肤[2010]02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与宝洁公司于2009年共同启动了“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以支持全国范围的皮肤科医生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今年将继续这项工作。
现将有关推荐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项目要求
1. 项目重点支持日光紫外辐射对人类皮肤健康的影响,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基础研究,选题范围请参考附件1;
2. 项目须能够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二、 推荐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推荐书(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书”),不符要求的推荐材料将不能参加评审;
2. 请务必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推荐书一式六份寄往: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秘书处,闫丽莉收,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2号领行国际1号楼东区6层,100061;同时通过E-mail发送电子版材料至:cda2005@yahoo.cn。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信封左下角请注明“CDA-P&GY2010”字样。
上述推荐材料请自留副本,恕不退还。
三、 申请资格要求
1. 凡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临床皮肤科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中国皮肤科医师均可提交申请;
2. 申请人须有条件完成本研究试验;
3. 2009年度已中标的课题但仍未提交中期或结题报告的项目人员不可申请本年度基金。
四、 评审
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将本着公平、公正与科学的原则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将主要围绕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科学性和研究价值客观评审并最终评选5-6项目,每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
评审结果将于2010年6月中下旬公布。
五、 特别声明
1. 选题范围及附件较去年有所调整,请务必阅读、使用本通知及附件;
2. 若研究项目已获得其它科研经费的资助,请勿重复推荐;
3. 研究项目资助金额由评审专家确定,以人民币形式提供,由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直接汇至被资助项目负责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收到汇款后反馈本单位正规发票或收据;
4. 推荐项目时,表明项目负责人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通知(包括通知附件)中的各项条款,愿意在推荐项目通过评审后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并向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分会准时提交课题中期及结题报告(附件3,4)。
附件:
1.
“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选题范围
2.
“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推荐书
3.
“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4.
“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5.
“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宝洁基金研究项目”通知下载
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
二○一○年三月三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2号领行国际1号楼东区6层
邮政编码:100061
联 系 人:闫丽莉
联系电话:(010)6716 0448
传真号码:(010)6716 0676
电子信箱:cda2005@yahoo.cn
查询网站:http://www.cda.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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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科技评审 皮肤 研究 项目 通知
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