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条款
资助条款
资助申请:
1) 申请条件:
● 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的会员(如未成为会员的,请从网站www.cda.net.cn下载“会员申请表”,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青年医师(45岁以下);
● 从事皮肤科临床医疗3年以上并且正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医师;
● 主治医师以下职称的皮肤科医师(含主治医师);
● 边远地区、非省会城市者和初次申请资助者优先。
2) 申请方式:
● 填写“第四届中国皮肤科医师年会资助申请表”(请从网站www.cda.net.cn下载)
● 务必将相关信息(手机、E-mail、通讯地址、邮编等填写完整,如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未能与本人取得联系则视为申请无效)
3) 申请资助声明:
● 资助严格按照代表自愿申请,组委会公开审批确认的原则进行;
● 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8月15日(以组委会收到申请表时间为准)
● 组委会将在截至日期后进行申请审批,确定资助人员名单,于8月20日前后发出“确认资助通知”和“未批准资助通知”;
√ 如您申请未被批准,您仍然可在10月15日前以预注册方式进行大会注册;
√ 如您申请被批准,请于10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表”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指定地址,如组委会在10月20日前未收到您的“参会回执表”即视为放弃资助名额,届时请注意查收通知,或及时联系组委会;
4) 邮寄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南小街领行国际中心1号楼东区六层
闫丽莉 收 (邮编 100061)
5) 联系电话:010-67160448 传真:010-67160676 E-mail:cda@cda.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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